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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合组织峰会:胡锦涛就建设和谐地区提出四点建议
发布时间:2006年08月18日

    6月15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上海举行。这是与会成员国元首,观察员国元首、代表,主席国客人,国际组织和机构负责人集体合影。 新华社记者 张明摄 

    新华社上海6月15日电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15日在这里表示,努力把本地区建设成为一个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地区,是美好的目标,更是艰巨的任务。为实现这一远景规划,胡锦涛提出四点建议:

    加强战略协作,巩固睦邻友好。我们应该相互尊重和支持各成员国的利益和关切,强化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协调和合作,及时协商共同应对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的措施。我们应该加强执法安全部门的合作,特别是要加强情报交流和沟通,努力提高联合反恐的行动能力。为巩固各成员国政治互信和团结协作的基础,确保本组织的持久生命力,我建议缔结上海合作组织长期睦邻友好合作公约。

    深化务实合作,带动全面发展。上海合作组织要保持勃勃生机,就要推动务实合作取得突破,不断给各成员国人民带来实实在在的利益。上海合作组织已建立各种合作机制、签订了不少合作文件、达成了诸多共识,当务之急是抓好落实,做实事、求实效、收实益。我们应该完善地区经济合作的法律框架,加快商签海关、交通领域的合作协议,研究签署多边投资保护协定的可能性。我们应该尽快实施一批多方参与、共同受益的经济技术合作项目,特别是能源、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的网络性项目。我们应该发挥银行联合体的作用,推动其同国际金融机构建立联系,为经济合作提供多渠道融资支持。

    拓展人文交流,夯实社会基础。我们应该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合作。认真落实本次峰会通过的教育合作协定,加大联合培养人才的力度,保证各成员国人民的友谊世代相传。

    坚持开放合作,维护世界和平。我们希望国际社会尊重本组织成员国以及观察员国自主选择的社会制度和发展道路,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奉行和平、友好、合作的内外政策,为各国发展提供和谐、宽松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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